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◎星沙时报全(quán)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(miàn)跃动着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(shēnyǐng)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(dòngrén)瞬间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(jiāndìngbùyí)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(tǐxiàn)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(jiānguǎn)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(hǎoshuǐqīng)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(zhīmì)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”
“捞刀河星沙(xīngshā)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(jìnxíng)垂钓,请立即核实(héshí)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(yǔ)2.1kg渔获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(de)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(shìpín)监控(jiānkòng)+无人机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(xúnfēi)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(lìtǐ)监管和预警。
为保障(bǎozhàng)预警信息(xìnxī)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(zhífǎ)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们24小时在线,对(duì)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(sìwèiyītǐ)执法体系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(wéiguī)垂钓人员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(bǔlāo)等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(qiánghuà)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(kāizhǎn)联合(liánhé)执法行动中(zhōng)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。
据(jù)执法队员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(tóngshí)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(gè)网格实现(shíxiàn)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(tào)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(xiāohuǐ)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(yǒujiǎng)举报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(jí)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(jīngzhǔn)分析非法捕捞等(děng)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(diàndú)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(wú)船舶(chuánbó)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(shuǐmiàn)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(xiūfù)链”
“我们(wǒmen)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(shǐyòng)地笼(dìlóng)捕鱼。
根据(gēnjù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毛某(mǒu)进行立案(lìàn)调查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(zǔzhī)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
谁(shuí)污染、谁治理(zhìlǐ);谁损害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在权限范围内(nèi)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(shuāng)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(yǐndǎo)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(zérèn)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(shè)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(qǐ)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(xiūfù)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(tǐxì),到(dào)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(yǔ)活力(huólì)。
◎星沙时报全(quán)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(miàn)跃动着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(shēnyǐng)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(dòngrén)瞬间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(jiāndìngbùyí)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(tǐxiàn)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(jiānguǎn)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(hǎoshuǐqīng)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(zhīmì)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”
“捞刀河星沙(xīngshā)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(jìnxíng)垂钓,请立即核实(héshí)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(yǔ)2.1kg渔获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(de)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(shìpín)监控(jiānkòng)+无人机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(xúnfēi)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(lìtǐ)监管和预警。
为保障(bǎozhàng)预警信息(xìnxī)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(zhífǎ)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们24小时在线,对(duì)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(sìwèiyītǐ)执法体系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(wéiguī)垂钓人员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(bǔlāo)等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(qiánghuà)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(kāizhǎn)联合(liánhé)执法行动中(zhōng)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。
据(jù)执法队员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(tóngshí)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(gè)网格实现(shíxiàn)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(tào)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(xiāohuǐ)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(yǒujiǎng)举报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(jí)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(jīngzhǔn)分析非法捕捞等(děng)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(diàndú)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(yǒuxiào)震慑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(wú)船舶(chuánbó)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(shuǐmiàn)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(xiūfù)链”
“我们(wǒmen)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(shǐyòng)地笼(dìlóng)捕鱼。
根据(gēnjù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毛某(mǒu)进行立案(lìàn)调查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(zǔzhī)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
谁(shuí)污染、谁治理(zhìlǐ);谁损害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在权限范围内(nèi)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(shuāng)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(yǐndǎo)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(zérèn)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(shè)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(qǐ)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(xiūfù)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(tǐxì),到(dào)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(yǔ)活力(huólì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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